胡妙安 副主任律师
胡妙安律师,女,浙江财经学院法律本科毕业,兼持有会计、统计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。从1997年开始,在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从业,系该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,副主任,担任金华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,浙江交通之声“阿宝路路通”法律援助律师。先后获得永康市优秀律师及金华市律师论文二等奖荣誉。长期担任永康市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建设银行永康支行等多部门的法律顾问。
执业特点:敬业、专业;法律适用准确,代理思路清晰。
执业擅长:建设工程,知识产权及金融、投资合同的起草、修改及相应的诉讼代理。
执业格言:尊重法律、尊重事实;无愧于律师称号、无愧于当事人的委托。办公电话:871146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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